徵才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胸腔病院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MDR關懷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1-高雄縣

有效期間

099/10/12~099/10/18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學歷,能自備交通工具(含汽車、機車),接受過各縣市衛生局關懷員相關訓練者為佳。

工作項目

1.每週至少5天,每天早晚兩次,親視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人服藥或接受藥針劑治療,並能及早反應個案狀況,確保患者服藥  順從性與治療配合意願。 2.關懷員之聘任以符合地域,方便管理為原則。原則上派駐各縣市衛生局執行DOTS-PLUS之相關工作。由本院及各縣市衛生 局共同管理。

工作地址

高雄縣岡山鎮衛生所

電子地圖

聯絡方式

1.意者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等資料,自即日起至991018(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南縣仁德鄉中山路864號/人事室收(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信封上並註明「徵MDR關懷員」。 2.聯絡電話:06-27059113272 3.擇優通知面試(一定要留手機或連絡電話,方便連繫) 4.薪資給付:高中()學歷畢業者,月薪23,040元;專科畢業者月薪25,720元;大學畢業者26,400元;碩士畢業者28,400元。

 

 

\\\此消息為林秀美學姐提供\\\謝謝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徐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