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的提醒,請您留意。

各位好友:

現在著作權法發燒, 請務必養成轉寄時~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如果你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

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

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使得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法律诉讼,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7/8要出庭受審!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From!:來源寄件者)刪除(清乾淨)後,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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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