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部各港務局將於101年3月1日改制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港務公司預計招考150名從業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報名期間暫定自101年3月1日至3月8日止,筆試日期暫定101年4月1日,惟實際日期仍依甄試簡章為準。

2.甄試簡章預計101年2月16日公告,請逕行上網查詢,並歡迎踴躍報考。

3.檢附「港務公司101年從業人員甄選需求表(含甄試類科、應考資格、考試科目等)」如附檔,請逕行下載參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從業人員甄試需求表

(101/02/01)

()高級管理師(須口試)-共計3類科,錄取名額7 

甄選

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法務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商事法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2

行銷1

(英語組)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行銷、業務、公關、媒體、海運相關工作5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語言檢定:(擇一)

(1)英語組: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2)日語組:具日語檢定(JLPT)N2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銷學

2.新聞學

3.公共關係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公關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3

行銷2

(日語組)

2

2


() 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共計11類科,錄取名額54 

甄選

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法務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法務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商事法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法務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6

行銷1

(英語組)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行銷、業務、公關、媒體、海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3.語言檢定:(擇一)

(1)英語組:具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2)日語組:具日語檢定(JLPT)N2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銷學

2.新聞學

3.公共關係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公關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6

行銷2

(日語組)

2

4

業務

管理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3年以上工作經驗具有證明者。

3.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及格或其他相等檢定資格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

2.財務管理

3.物流管理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

12

航管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航運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海運學

2.航海實務

3.航海英文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5

10

財管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任會計、統計、資產管理、金融、財務相關工作3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

2.中級會計

3.統計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統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7

地產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地產、地政、都市計畫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2.土地開發及利用

3.都市計畫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地產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資訊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資訊處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

2.資料庫管理

3.資訊安全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8

環保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環保、景觀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

2.環境工程

3.環境規劃與管理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工程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土木、水利、河海、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製圖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與結構

2.營建管理

3.測量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2

18

機電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曾任機電、電機、電子相關工作3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應用力學

2.機械設計

3.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

7


()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共計9類科,錄取名額57

甄選

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業務

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

2.財務管理概要

3.物流管理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

12

航管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航海、商船、航運技術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海運學概要

2.航海實務概要

3.航海英文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航運、管理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5

10

財管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財務管理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6

資訊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系統分析與設計概要

2.資料庫管理概要

3.資訊安全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資訊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

8

環保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環保法規概論

2.環境工程概論

3.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論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環保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2.營建管理概要

3.測量學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

16

機電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應用力學概要

2.機械設計概要

3.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

7

機電2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者。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車輛駕駛與辦理管理、工程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4

行政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共同科目:

1.公文

2.法學緒論

 

專業科目:

1.行政學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企業管理概要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辦理業務、行政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5

30


()船員類(須實地考試)-共計4類科,錄取名額32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1.工作地區

2.工作內容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甲級船員

(艙面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三等船長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含GMDSS值機員)。

4.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筆試:

1.航海學大意

2.船藝大意

 

實地考試:

1.船舶操作

2.故障排除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駕駛工作船執行港勤作業、支援拖船輪值作業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10

20

甲級船員

(輪機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二等管輪船員適任證書以上資格者。

3.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4.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證明者。

筆試:

1.船用電學大意

2.內燃機大意

 

實地考試:

1.輪機操作

2.故障排除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工作船機艙機具之保養維護、支援拖船輪值作業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10

20

乙級船員

(艙面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水手資格證明者。

筆試:

船藝專業知識

 

實地考試:

1.帶解纜操作

2.艙面保養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港勤船甲板部門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6

10

乙級船員

(輪機部)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船員手冊並完成STCW公約所規定應受各項訓練者。

3.曾任船員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有加油或機匠資格證明者。

筆試:

輪機專業知識

 

實地考試:

1.簡易輪機操作

2.故障排除

1.工作地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區。

2.工作內容:負責港勤船舶機具之維護保養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須輪值三班制作業)

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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