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澄清湖觀光區志工召募簡章

一、宗旨:
  運用社會資源,邀集熱愛環境,願意奉獻的有志之士,加入本處澄清湖園區志工行列,以培養志工導覽解說能力及水資源教育、園區環境生態、歷史文物等多元學習及志願服務機會,藉以激發全民「知水、愛水、惜水」及珍愛生態環境、歷史文物之意識,並培養志工成為推動環境保育的種子。  
二、工作內容:
  主要以水資源教育、園區生態、歷史文物之導覽解說及環境美化等適合志工擔任之工作。
三、服務時間:
  值勤日期請於報名表上的服勤時間勾選。服勤時間每月以12小時以上為原則。
四、報名資格:
  1.凡身心健康,具服務奉獻熱忱者。
  2.每週至少可連續服務3小時以上,每月12小時以上者。
    3.對於水資源教育、園區生態、歷史文物之導覽解說及協助園區環境美化等工作具有興趣者。
  4.具備一般生活常識、儀容端莊、表達清晰,願從事義務性質之公共服
    務工作者。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6月10日止
六、報名方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下載或澄清湖風景區售票處索取。
  1.傳真報名:07-7310655(本處觀光課)
  2.電子郵件報名:7SSG@mail.water.gov.tw
  (請註明:澄清湖風景區志工報名表)
  3.送件報名:親自至本處澄清湖風景區售票處或大門左側服務台繳交。
  (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觀光課收)
七、面談甄選:
        完成報名手續後,經初步書面審查通過,以電話通知,接獲通知者請持身分證明文件依通知時間,至本處澄清湖風景區大門右內側辦公室面談。(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24號,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澄清湖風景區)
八、志工訓練:複選面談審核通過者,以書面及電話通知參加志工訓練。
九、附則:
1.本處澄清湖風景區志工均為無給職。.
2.志工需遵守本處相關規章。
3.有怠忽職責、行為不良,有損本處形象及榮譽者,得撤銷其資格,並繳回本處所發之志工證。
4.經訓練及三個月實習合格者,可成為正式志工,履行志工服務並得享本處規定之志工福利。
5.其他有關志工之獎勵、考核等權利義務以及詳細服勤規定,依本處「志工服務實施辦法」辦理。
6.上述說明請詳閱,並請留意各項徵選流程日期,若無法前來參加面談、訓練課程或實習服勤者,請勿報名參加徵選。

 http://chengcinglake.water.gov.tw/chinese/newsdetail.asp?sn=22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澄清湖觀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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