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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者: 翠華 guan03hua@yahoo.com.tw
收件者: 徐德 m9108664782@yahoo.com.tw
寄件日期: 2010/1/17 (日) 9:42:16 PM
主 旨: 請問
社長
社科從98年起採計他學系上限22學分
與原先的無上限有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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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可大了
以往只要社科可採計的科目
無論是30或40學分全部都可
現在那怕你有40學分可採計也只能採計22學分
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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