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衛生署胸腔病院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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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MDR關懷員 |
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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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1-高雄縣 |
有效期間 |
099/10/12~099/10/18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學歷,能自備交通工具(含汽車、機車),接受過各縣市衛生局關懷員相關訓練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每週至少5天,每天早晚兩次,親視多重抗藥性肺結核病人服藥或接受藥針劑治療,並能及早反應個案狀況,確保患者服藥 順從性與治療配合意願。 2.關懷員之聘任以符合地域,方便管理為原則。原則上派駐各縣市衛生局執行DOTS-PLUS之相關工作。由本院及各縣市衛生 局共同管理。 |
工作地址 |
高雄縣岡山鎮衛生所 |
聯絡方式 |
1.意者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等資料,自即日起至99年10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南縣仁德鄉中山路864號/人事室收(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信封上並註明「徵MDR關懷員」。 2.聯絡電話:06-2705911轉3272。 3.擇優通知面試(一定要留手機或連絡電話,方便連繫)。 4.薪資給付:高中(職)學歷畢業者,月薪23,040元;專科畢業者月薪25,720元;大學畢業者26,400元;碩士畢業者28,400元。 |
\\\此消息為林秀美學姐提供\\\謝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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