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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不掉的關係             ■ 楊蓓 (作者為台北大學社工系副教授)

每個人在生活中同時扮演著多重角色,可能是伴侶、親子、同事、朋友……,當然還有「自己」。在角色扮演的過程中,我們追求肯定跟認同;同時,也在捕捉存在的意義。在這個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想變得更完美,所以在關係互動中就產生一些情緒、衝突。如何從關係互動中成長,如何面對我們的情緒轉折與衝突,這是人生一大課題。

其實,在人與人關係互動中,每個人都會發展出一套屬於自己的方法、邏輯。例如我個人,因為本身的專業與工作皆與人有「關係」,所以對這樣的課題很注重,尤其在自己有了宗教信仰後,發現又多一個解讀的方式,再與我過去的經驗結合在一起,對「關係」又另有一番體悟與成長,變成自己的一套方法、邏輯。

首先,我們必須瞭解人只要活在世上一天,「關係」跟「活在關係裡」是無法逃避的。因為從我們一生出開始,就註定為人子女。而且我們也無法決定自己的性別,一旦,有性別就產生關係,構成父子、父女或是母子、母女的關係;相對地,父母對我們的關係亦同。即使是出家的法師,也許他們可以免去親屬關係,但依然擺脫不了「關係」,例如師徒、師兄弟關係、居士與法師關係,斷不了「關係」。所以,人縱然可以逃離社會、離群索居,卻逃不掉「天生關係」和「活在關係」裡。

隱藏感覺才不會受傷

關係,讓人喜也讓人苦,因為人可以感受到關係帶來的親密、信任與肯定;但痛苦也常伴隨著關係發生,因為在關係裡,存在著衝突、對立、矛盾、不知所措,甚至是「恐懼」。為何會恐懼?因為害怕失去!當我們很自然地形成或發展一段關係後,如果這關係讓人快樂,我們便會恐懼失去;相反地,當關係讓人感到痛苦時,卻又擺脫不了,害怕、恐懼的情緒便潛藏其中。

例如,有個人跟我們糾纏一輩子,讓我們痛苦不堪,最後雖然他往生了,有形的關係終於解除了,可是,我們的痛苦依舊,因為他還會活在回憶、心裡,讓人無形中繼續感到痛苦。

既然,人擺脫不了關係,而且我們也想從關係中獲得親密,想要在關係中遊刃有餘,我們更應該瞭解關係中所傳遞出的意義,從關係中出發,獲得成長、滿意的關係。而在瞭解關係時,應先追本溯源從「情緒」下手,才可能真正洞悉關係互動時的意義。

試著回想,我們曾經有過的強烈感覺,不管是喜、樂、悲、苦或憤怒。其實,感覺跟情緒是一體的,可是我們的社會對「感覺」並不重視,甚至從未被正式承認、被接納,因此我們不懂得如何正確地面對、處理情緒。學校教育也往往忽略「感覺」,更遑論教導人們如何處理情緒、感覺。甚至,在家裡,也很少重視「感覺」這回事,就以我的經驗來說,當我女兒小時候,她說心情不好,我先生就會說:「小孩子吃飽了、睡飽了,又不用擔心什麼事,怎會什麼心情不好?」其實,就算是養寵物,牠們也會有感情、情緒。

不僅我們自己忽略感覺,整個生存環境也不鼓勵「感覺」,甚至有時還必須去否定它。小孩子哭鬧時,我們會說他「孩子氣」;大人也是如此,高興時笑,難過時哭,我們可能會說他「幼稚」,只因為他們誠實表現出情緒,不懂得隱藏,讓社會化已深的人們不習慣,只好說他們幼稚,突顯自己的成熟、穩重、不情緒化。

情緒,強烈的感覺

整個社會教育告訴我們,當我們與人互動時,最好喜怒不形於色,把自己的感覺隱藏起來,除了符合了所謂識大體的期許,更重要的是,別人猜不透我們的感覺,如此一來,他人不但沒機會來傷害我們,至少也確保關係表面的和諧。

可是,感覺是與生俱來的,當小孩子餓了會哭、痛了會哭、不舒服會哭,這是一個很自然的反應,我們卻從不去正視,甚至否定它的存在。於是,每個人在否定的歷程中,從前人的經驗中,有樣學樣地學會自處之道、生存之道。

例如有些人,在家裡不允許有任何感覺(情緒)表達,他就會把感覺藏起來;他壓抑著,迴避自己真正的感覺,久而久之,好像沒有情緒這回事,然後遺忘感覺。可是,感覺並未真正消失、一直存在,當累積到一個程度,轉換成強烈的方式反應出來時,就變成「情緒」了。

「強烈的感覺」,就是「情緒」。所謂的情緒,指的就是感覺已經強烈到不得不發時,或是負面的感受已經瀕臨被觸發的階段,即將爆發出來的時刻。當我們稱某人「情緒化」時,意味著他常常有負面感覺的表達,或是情緒、感覺的表達起伏很大,讓人無法捉摸,有時還帶給旁人無形的緊張與壓力。所以,有時我們會驚訝某人平常很沉靜,情緒一向沒什麼大起大落,可是突然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自殺行為。其實,很多人內在情緒的翻騰,外人常常無法得知。

感覺是攸關我們關係好壞的要素,如果想從關係獲得成長,一定要好好看待自己的感覺。因為當我們承認自己有感覺時,並且能夠很靈敏地知道自己真正的感覺,當它即將要轉成情緒時,我們就會先知道,也因此避免了原本要發生的衝突。換句話說,大部分的人對於自己的情緒,是非常後知後覺的。最常見的情況是,很多人明明氣得要命、氣得跳腳,如果有人對他說:「你生氣啦?」他卻否認,這種言行不一,便是他不承認自己是有感覺的,不承認自己有情緒。

一個人不願承認,或不能靈敏地去感覺時,自然會被舊有處理情緒的模式所限制。有時候,當一個人發生衝突、產生憤怒,或是負面的情緒出現時,他本身並不自覺。總要到事後回想,才發現自己真正的感覺、情緒,再次陷入懊悔當中。

常將行為、情緒、感覺混為一談

感覺與關係又有何關聯呢?「關係」不只有個人,還牽連著別人的感覺,而且是很直接的,天天都要與人面對面,除此之外,還有夾雜著血緣或其它種種的因素,讓關係益發複雜。所以,我們要在極短的時間內,把與人互動產生的感覺情緒抓住,比起獨自面對自己的感覺、情緒,更相形困難。

大多數的人對於擁有感覺這件事情其實很木訥的,甚至是遲鈍。例如,嬰兒因肚子餓而哭時,還不會講話,只好藉由哭的方式來表達,於是大人就把奶嘴塞到他嘴巴裡去,孩子就不哭了。由這樣一個小的動作裡,卻看到我們的情緒習慣是由別人負責處理,由別人來掌控。事實上,情緒與肚子餓是兩回事,可是我們沒辦法把兩者分開;就如同我們總是將感覺跟生活中的很多事物混為一談,於是,在關係中便問題叢生。

當我們還是小孩子,可能分不清情緒,由別人主導自己的情緒,可是長大以後,我們卻沒有改變,仍然用同樣的歸因方式處理、面對情緒。我們常常在行為、情緒與感覺之間無法釐清,例如說,當我跟朋友提到自己做了某事,而對方卻說我這樣做不好;聽完朋友的話後讓我不悅,甚至對此事也開始賦予負面的評價,便認為這全是因為對方的話,忘了當初去做那件事的是自己。

為何我們的行為與情緒、感覺是混雜的,不知如何分離?舉個例子,就像照鏡子一樣,我們與鏡子保持些許距離,才會看得見自己,如果將整個鏡子貼在臉上,便無法看見自己。同樣的道理,我們在小時候學會處理情緒的方法便是如此,猶如把鏡子貼在臉上,行為與情緒、感覺之間就分不開,因此我們常常用一個外在歸因的方法來處理。

所謂外在歸因,指的是將問題的根源歸咎於外在環境,不反求諸己,例如我今天的心情不好,都是因為外在的人事物所引起的,這是我們小時候便學會的模式,可是長大以後,仍然樂此不疲,並沒有隨著長大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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