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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http://vschool.scu.edu.tw/sociology/supplement/supp6.htm

 

性別關係

對性別及性別關係的認知,皆是由社會化與社會建構而來,而行動者(agency)與社會結構之間是一種主體際性(intersubjectivity)之關係,並非僵固不可變動、轉圜的。由於性別刻板印象所造成的污名化、性別不平等和歧視現象,或許透過社會運動、社會政策和立法的管道,能稍適和緩銳化之對立。

同志研究或酷兒理論,在台灣亦以展現出相當之研究成果,性別研究領域中,已自成一家言。

[社會化與社會建構]

性別關性中許多我們視之為理所當然的「真理」和不加思索便能行之如儀的動作,其實都是一種經「內化」社會建構結果而來的思考模式和行為反應,就連社會規範(social norms)也都是經由社會建構而來的結果。誠如我們以為女性氣質是陰柔和細心而男性氣質則是陽剛和果敢;我們也幾乎壓根不會想到有「同性戀」這回事兒,以為一夫一妻制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就是天經地義的真理。但是,社會上呈現出的事實是如此嗎?我們往往因為社會事實違背我們的認知,或是人的行為和思考模式不符合我們的期待,就片面地宣稱這件事「不尋常」或這個人是「異端」,而這種排除異己和確立何謂正統的行為本身,就是透過不斷地宣稱、懲罰或社會獎勵的方式,一方面「建構」出所謂的社會準則和道德規範;一方面修正「離經叛道」對正統思想的游擊所造成的損害。

建構的管道是透過「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過程和機構進行。所謂社會化是一種過程,指的是將社會規範及生活價值灌輸(impress)給社會成員,使之具有「社會人」之特性。簡言之,社會化就是學習與自己有關角色之履行與態度的方法。社會學家K. Davis(1948):「社會化過程是社會世世代代之傳遞,文化永存的基礎,個人透過社會化使具有人性和人格,而且透過社會化使個人和社會合一,將文化的觀念與個人的需要合而為一。」而個人接受社會化的代理機構(socialization agents)主要有六:家庭、同儕團體、學校、大眾媒體、工作場所和政府。

個人內化社會建構的價值判准後,便形成了「性別刻版印象」、「性別階層化」甚至是「性別歧視」的現象。社會期待中對男性和女性有所不同,不僅僅是表現在性別氣質上而已,還有職業類別,甚至,連顏色都會產生某些顏色是專屬於某一性別者的不同呢!通常將軍、醫生、法官或建築師等,它們被視為是「適合」男性的職業,因此,社會逐漸形成的職業區隔現象,使某些職業類別長期為某一性別所獨佔,由於職業聲望、收入和社經地位息息相關,性別階層化的現象也就應運而生。並且,有學者也指出了因性別階層化所造成的「貧窮女性化」的趨勢。

當然,在社會建構的過程中,對那些觸犯規則的人,也有一些對治的方法,不過,無論手段如何隨時與異,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修復「道統」。

 [標籤理論/污名化]

貼標籤就是一種敵我分判、標示出「我群」與「異己」的方法。標籤理論和生理缺陷論、社會化不良論、心理學、差異結合論和文化傳遞論等都是用來解釋偏差行為的理論。標籤理論的精義在於:個人所作所為是否越軌,取決於社會的界定,換言之,個人行為是否偏差,會隨著不同社會、群體以及不同的時空件而不同的界定。也因此,我們可以回想婦女運動團體因之走上分裂一途的「台北市廢公娼事件」,當時有婦女團體就倡言,性工作若也是一種工作性質,而已要遭受「不守婦道」的污名?再者,還有由來已久的同性戀社群,一樣也是長期遭受「性心理變態」和「傳播AIDS」的污名。既然偏差與否會隨著不同社會、群體以及不同的時空件而有所不同和轉變,那我們何必汲汲營營於這種敵我分判的傾軋之中呢?歐洲中古時期也曾展開獵殺女巫的行動,在現代看來會不會變成是一種嚴重無知所造成的?

 [性別不平等與性別歧視]

性別差異是一種相對性的存在,但是這兩性種種的不同就必然會造成不平等的現象嗎?不平等其實是人類社會「刻意」營造所產生的,職場中針對女性有「單身禁孕條款」和「玻璃天花板」現象等差別待遇,其實已經是性別歧視了。這種因為兩性不同的特質而為的差別待遇,還表現在女性公/私領域的幾個面向:家務分工的雙重剝削、參與政治、就業與職場性別歧視和美貌迷思、曲線神話等結構性之障礙。

1.家務分工的雙重剝削現象乃是母職(mothering)仍為女性的性別刻板印象,導致女性兼顧事業與家庭的兩難處境;以及社會環境中對無償家務勞動的輕踐與視女性為勞動市場中「產業後備軍」的心態所致。因此近年來已有將「家務有給」列入民法之議和「兩性工作平等法」之促成等福利政策與國家力量的介入。

2.女性參與政治方面,我國憲法中雖有「婦女保障民額」的規定,但執行成效有限。另外,國家所舉辦的特種考試中常有限制女性報考或對女性錄取名額限制的規定,亦是阻礙女性參政之因素。

3. 60~80年代女性勞動參與率平均不及40%,自1983年之後,開始超過40%。而之後呈現波動狀態,維持在46%左右。但就業與職場的性別歧視現象,不能由女性勞動參與率的提高來稍事緩減。在「兩性工作平等法」際出之前,職場中普遍存在「單身條款」、「禁孕條款」以及「同工不同酬」的情形,即便是當今有兩性工作平等法的限制,在企業中同工同酬的理想,仍因為對男女兩性社會責任的期待不同,以及對兩性特質的成見,而尚未實現。

4.美貌迷思、曲線神話是當今資本主義全球化展佈和媒體的影響力無遠弗屆所致。由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的殖民經驗來看,無論是美學標準上或醫療健康保健上的黃金比例與體態標準,都正處於一個與現代化文明歷程相背反的情境----物質文明越是豐足、資源可近性越是便捷,人們對於體態就越是要求纖瘦精實。

[同性戀]

許多人對同性戀有許多膚淺的看法和錯誤的認識。這其中有些人認為青少年的親密情誼只是成長中過渡時期的正常現象,認為這種同性相吸的感情其實是男女分班或分校的另一種情感投射而已,這現象會隨著環境的轉移和時間的推進而逐漸地「回到常軌」。也有些人認為同性戀的「成因」是因為人格角色的養成過程中缺乏適當的性別角色模範可茲學習,或是因為在異性戀關係中受到挫折和打擊,才會引起的。

這社會「逼」我們成為異性戀,若是「教」,至少應該向做選擇題那樣有幾個選項,然後規定出標準答案,已恩威並施的方式使我們記住。然而,在「異性戀霸權」的社會中我們自小觸目所及皆是男婚女嫁、王子公主的故事,「同性戀」這選項自始就不曾與「異性戀」平起平坐。「同性戀」頂多出現在腥煽的社會新聞,或者在變態心理學中,成為一種反面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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