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102學年度上學期
畢業申請各學系採計他學系(含通識及共同課程)開設科目一覽表
科 目 名 稱 |
學分數 |
開 設 學 系 |
採 計 學 系 |
說明(請同時詳閱備註) |
心理學與現代生活 |
2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
※原社會科學系開設生活科學系採計 自102暑移為通識課程開設 |
飲食與生活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
原共同課程開設,自102暑移為通識課程開設 |
古典短篇小說選讀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人文學系 |
原共同課程開設 |
日文(一)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人文學系 |
原共同課程開設 |
社群網站經營管理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文學與人生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
|
生活與理財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商學系 |
|
健康管理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
|
國文文選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人文學系 |
原共同課程開設 |
運動休閒與健康 |
3 |
通識課程 |
共同課程 |
|
藝術鑑賞 |
2 |
人文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觀光日語 |
2 |
人文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博物館學 |
2 |
人文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媒介與兒童 |
3 |
人文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圖書資訊學概論 |
2 |
人文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傳播媒介與生活 |
3 |
人文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參考資源與服務 |
3 |
人文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資訊組織 |
3 |
人文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行政學 |
5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81學年度(含)以前修讀或抵免者可選擇採計,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無採計。 |
人事行政 |
3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81學年度(含)以前修讀或抵免者可選擇採計,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無採計。 |
食品營養與衛生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81學年度(含)以前修讀或抵免者可選擇採計,以後歸生活科學系開設,無採計。 |
安全教育與醫療常識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81學年度(含)以前修讀或抵免者可選擇採計,以後歸生活科學系開設,無採計。 |
公共衛生與環境保護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81學年度(含)以前修讀或抵免者可選擇採計,以後歸生活科學系開設,無採計。 |
人口學與家庭計劃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81學年度(含)以前修讀或抵免者可選擇採計,以後歸生活科學系開設,無採計。 |
親職教育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民法概要 |
3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
民法(身分法篇) |
2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
民法(財產法篇) |
3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
刑法概要 |
3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刑法各論 |
2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刑法總論 |
2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商事法 |
3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
|
商事法(保險法、海商法篇) |
2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篇) |
2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工商心理學 |
3 |
社會科學系 |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生活科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公行系採計至92學年度(含)以前修習或抵免者之學分。 |
心理學 |
3或5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生活科學系 |
|
兩性關係與性教育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性別關係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101.10.2日101學年度課策會確認 |
社會學 |
3或5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發展心理學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教育心理學 |
3或4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成人發展與適應 |
2或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生涯規劃與發展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家庭社會學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家庭政策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成人心理衛生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人類學習與認知 |
2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管理心理學 |
3 |
社會科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教育哲學 |
2 |
社會科學系 |
人文學系 |
|
行政法 |
3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社會心理學 |
3 |
社會科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生活科學系 |
|
智慧財產權法 |
3 |
社會科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消費者保護法 |
2 |
社會科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台灣教育發展史 |
2 |
社會科學系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自96學年度上學期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經濟學 |
5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畢業者僅採計3學分於管資系75學分內,另2學分計入畢業總學分。 |
商業發展史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現代經濟問題研究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經濟學(個體部份)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
經濟學(總體部份)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個體經濟學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總體經濟學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管理經濟學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經濟思想史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經濟政策 |
3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經濟學入門或 經濟學概要 |
2 |
商學系 |
社會科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經濟學入門」課程重製更名為「經濟學概要」。 |
電子計算機概論 |
3 |
商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管資系採計詳見備註七、八。 |
電子計算機概論(一) |
2 |
商學系 |
人文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與管資系開設之「電子計算機概論(一)3學分」於申請畢業時只採計一科。 |
電子計算機概論(二) |
2 |
商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企業公共關係 |
2 |
商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個人行銷與形象管理 |
3 |
商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101上增加 |
人際關係與協商 |
3 |
商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101上增加 |
職場個人魅力管理 |
3 |
商學系 |
公共行政學系 |
|
文化行銷 |
2 |
商學系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自98學年度下學期起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家庭財務管理與規劃 |
3 |
商學系 |
生活科學系 |
|
商學系所有開設科目 |
|
商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管資系採計詳見備註七、八。 |
行政法基本理論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原為社會科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行政組織與救濟法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原為社會科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公共政策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原為社會科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政策分析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勞動經濟學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勞動法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商學系 |
|
政治學 |
3或5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中國政治思想史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人文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各國政府與政治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國際關係與現勢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民主與社會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比較政府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國際政治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中國政治制度史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政治溝通與談判技巧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政治學入門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
政黨政治與民主發展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共同課程 |
94學年度暑期(含)以前歸社會科學系開設,以後歸公共行政學系開設,兩系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91學年度(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管理哲學通論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人力資源管理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政府與企業 |
2或3 |
公共行政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勞資關係與爭議問題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應用統計 |
2或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勞動政策與勞工行政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非營利組織(與)管理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數位化政府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基礎統計應用與Excel處理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組織行為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福利與保險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薪資制度與管理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職業訓練與就業安全 |
3 |
公共行政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人際關係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商學系 |
|
當代諮商理論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心理與教育測驗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青少年心理學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3 |
生活科學系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觀光行銷學 |
3 |
生活科學系 |
商學系 |
|
慶典規劃行銷 |
2 |
生活科學系 |
商學系 |
|
成人問題與諮商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生死學 |
2或3 |
生活科學系 |
人文學系 社會科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生死學(3學分)自98學年度下學期起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幼兒教育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諮商理論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諮商技術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團體輔導 |
2或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生涯輔導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輔導原理與實務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學習輔導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青少年心理與輔導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壓力與生活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人際溝通的藝術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諮商技術-助人策略與技術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家庭諮商與輔導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健康心理學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兒童發展與保育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兒童及少年福利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餐館與旅館管理 |
3 |
生活科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家庭支持服務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
旅運經營學 |
3 |
生活科學系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團體輔導理論與實務 |
3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101下新增 |
家庭與親職 |
2 |
生活科學系 |
社會科學系 |
101下新增 |
企業政策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社會科學系 商學系 |
原為商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企業概論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原為商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人事管理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原為商學系開設 ,二系互採。 |
財務管理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原為商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企業管理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
行銷管理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原為商學系開設,二系互採。 |
辦公室應用軟體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
商業談判與協商 |
2 |
商學系 管理與資訊學系 |
|
二系共開。 |
電子計算機概論(一)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人文學系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與商學系開設之「電子計算機概論(一)2學分」於申請畢業時只採計一科。 |
電子計算機概論(二)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公共行政學系 |
|
經濟學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
管理會計學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
資訊管理導論 |
3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
行動商務與娛樂 |
2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商學系 |
|
現代文學 |
3 |
人文學系 |
共同課程 |
自93學年度起移為人文學系文學類課程;共同課程採計至94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英文閱讀方法 |
2 |
人文學系 |
共同課程 |
恢復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現代化與近代中國的變遷 |
2 |
人文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 |
人文學概論 |
3 |
人文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社會科學概論 |
3 |
社會科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商學概論 |
3 |
商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自95學年度起回歸為商學系開設課程。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中國大陸研究概論 |
2 |
公共行政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生活科學概論 |
2 |
生活科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衛生保健概論 |
3 |
生活科學系 |
共同課程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圖書館與資訊利用 |
2 |
人文學系 共同課程 |
共同課程 人文學系 |
課程互採。 自102學年度起由人文學系開設。 已修讀「圖書館使用實務」、「圖書資料運用」課程者得再修讀本課程,惟於申請畢業時,學分採計以一次為限,採計以分數最高者為準。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圖書館使用實務 |
2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課程互採。 自95學年度下學期移至共同課程開設,並重製更名為「圖書館與資訊利用」。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科技與文化 |
2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自98學年度下學期起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自102學年度起由人文學系開設。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國文文選 |
3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古籍導讀 |
3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現代應用文 |
3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實用英文 |
3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英文文選 |
3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自102學年度起由人文學系開設。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日文(二) |
3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自102學年度起由人文學系開設。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中國社會史 |
2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自102學年度起由人文學系開設。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台灣開發史 |
2 |
共同課程 |
人文學系 |
人文學系採計至102學年度下學期止。 |
中華民國憲法 |
2 |
共同課程 |
社會科學系 |
課程互採。 |
社會生活與民法 |
2 |
共同課程 |
社會科學系 |
自101學年度(含)入學者,課程互採。 自102學年度(含)開始為社會科學系專業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生活與民法 |
3 |
共同課程 |
社會科學系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法學緒論 |
3或2 |
共同課程 |
社會科學系 |
自101學年度(含)入學者,課程互採。 自102學年度(含)開始為社會科學系專業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實用議事學 |
2 |
共同課程 |
公共行政學系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電腦與生活 |
2 |
共同課程 |
管理與資訊學系 |
課程互採。 共同課程採計至101學年度下學期(含)以前所修得通過之學分。 |
【備註】(※請務必詳閱,以免影響其權益!)
一、各學系採計科目係指「於本校修得或經本校核准抵免.採認」之科目。如核定抵免日或採認日為89.12則視為89學年度上學期
於本校修得。
二、人文學系採計其他學系所開設科目之總學分數最高限為24學分。
三、社會科學系自98學年度下學期起,採計其他學系所開設科目之總學分數最高上限為30學分。
四、商學系採計其他學系所開設科目之總學分數最高限為30學分。
五、公共行政學系採計其他學系所開設科目之總學分數最高無上限。
六、生活科學系採計外系開設課程之總學分數最高上限為20學分。
七、管理與資訊學系採計其他學系所開設科目之總學分數最高限為30學分;商學系所有開設科目管資系皆予以採計,惟仍受總採計其他學系所開設科目之總學分數最高限30學分為限。
八、管資系採計「電子計算機概論」類課程之限制:同時修抵下列課程者,最高僅採計6學分於管資系之畢業75學分內,其餘可計算在總畢業學分中:商學系開設之「電子計算機概論」(3學分)、「電子計算機概論(一)、(二)」(各2學分)、管資系開設之「資訊科學導論」(2學分)、「電腦入門與實作」(2學分)及「電子計算機概論(一)、(二)」(各3學分)。
九、101(含)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於102學年度通識課程實施前,已修得當時未納入通識課程者如:「原760022社群網站
經營管理」、「原600520網際網路與生活」、「原760018學習科技入門」、「原100336哲學與人生」、「原710005
文學與人生」、「原200110心理學與現代生活」、「原300810生活與理財」、「原500209環保與生活」、「原500502
飲食與生活」、「原500619運動休閒與健康」、「原500418健康管理」,得於102學年度以後畢業申請時,以採計方
式列入共同課程10學分範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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