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共同課程】

 

中國社會史翠杉學長重點整理-12005-10-26

第一章

一、父家長制家族?

1.同一個男性祖先的子孫世世代代地聚族而居。

2.父權的確立。

3.家族內開始貧富分化和共是局部共財。

4.家族間的婚姻開始以利益為主要考慮。

5祖先崇拜和祖先祭祀成為家族最重要的信仰和精神活動。

 

二、強宗大族的來源?

1.春秋戰國的舊貴族和官僚。

2.春和戰國的舊地方勢力。

3.漢朝的新興官僚和沒落貴族。

4.漢朝的新興地方勢力。

 

三、東漢打擊豪族措施?

1.釋放奴婢來削減豪族的私人財產。

2.度田來清查和限制豪族的佔田逾制。

3.重申西漢禁止官吏與豪強勾結的法令。

4.支持官吏打擊豪強的非法行為。

 

宗主督護:督是督責賦役;護是庇護人民。

 

四、東漢家族組織和活動特點?

1.對家訓或家法的強調。    2.家族的等級化更為嚴重。

3.譜牒學的興起。

 

五、科舉制(取化九品中正制)的作用?

1.促使士族居地與地望的分離。

2.進士階層的興起打破了士族的政治優勢。

 

六、宋以前家族特點?

1.家族的生成是基於血緣。    2.當時的家族與政治密不可分。

3.所謂家族組織主要是指統治階層的家族組織。

4.政權與家族的關係是雙重的。  5.家族為維持它們的優越地位。

 

第二章

一、宋到清朝家族組織六個要素?P.41

1.領導階層。   2.族譜。   3.族規。

4.祀祖。     5.族產。   6.參與地方事務。

 

二、祭祀活動有三種?P.52

1.歲享。   2.朔望祭。   3.遠祭。

 

三、明清福建地區家族組織形成又是「敬宗收族」的手段(結果)?P.62

1.祠堂的建築。   2.放田的購置。

3.族譜的修纂。

 

四、主管家事主要的三種。P.50

1.維持家風。   2.主持祭祀。   3.主持婚禮。

 

五、家庭結構的三種類型?P.66

1.繼承式:宗族組織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

2.依附式:族人間的權利與義務取決於相互支配或依附的關係。

3.合同式: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基本上可說是以利益關係為聯結紐帶。

 

六、福建地區祭祖方式分為四種。P.74

1.家祭:以家為單位,在居室之內所舉行的祭祀活動。

2.墓祭:在祖先墳塋之的祭祀活動。

3.祠祭:福建各地多由祖厝演變而來,因移民在定居之初一般而言是既無祠堂地無祖墓,故以祖厝為中心的家祭為為唯一可能的祭祖方式。

4.雜祭:為不規則、非定時的祭奉薦享等,特別是在家人或族人有喜慶大事時,都會舉行祭祖活動,同祖先報喜,最隆重的雜祭為中元元節和不定期的「做功德」。

 

第三章

漢高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徵求遺賢「舉士」的皇帝。P.86

 

漢武帝尊崇儒學,獨置五經博士(詩、書、易、禮、春秋)。P.88

一、王莽對中國教育兩項貢獻。P.89

1.創建太學,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正式教育學生的學區。

2.將官學向全國推廣,郡國稱為學,縣道邑侯國稱為校,縣稱為庠,聚稱為序。

 

二、魏晉南北朝之選士有三點?

1.強調考試。   2.重經學。   3.重策問。

 

三玄為「莊子」、「老子」、「周易」。P.94

 

三、魏晉南北朝世家大族喜歡玄學的風氣形成因素?P.94

1.對儒學的反動。     2.對政局不安的反應。

3.對經學的訓詁的反動。  4.對時亂的反響。

 

 

 

 

 

 

十六、唐代三次修訂士族譜,試述其原因、過程、目的和標準。

1.是太宗時修的《氏族志》,由政府收集天下士族譜加以考:訂,辨別真偽,分全國上族為九等。 

2.是高宗和武后時修的《姓氏錄》,標準是「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連以往與,士族格格不入、目不識丁的士卒也因為軍功而入譜,不但擴大了士族的範圍,而且有著能者得之的意味,表示士族並沒有那麼了不起。 

3.是中宗時修的《姓系錄》,除了舊籍所載五品以上之家外,以「德、功、時望」為標準,又增加了大批的新士族完全打破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界限。

 

十七、隋唐時代科舉制度取代了九品中正制,試問對世家大族有什麼影響?

1.促使士族居地與地望的分離。

自科舉開始後,選舉不由鄉曲,各地的中正官便遭廢除,官吏的選用權由地方士族的手裡轉到中央的吏部,自然吸引了各地的士族子弟集中到京城以求發展,使士族脫離了原有的地方社會,他們的身分和地位純以官宦政治勢力為基礎,隨著宦海的起伏而浮沉。原來的地方社會,因為士族的遷離,反造就了庶族甚至異族的人物和文化崛起的機會。

2.進士階層的興起打破了士族的政治優勢。

科舉為沒有門第背景的庶民打開了入仕的途徑,形成了新興的對皇室效忠的階級。

士族的頭銜就只是一種社會身分而已;那些在仕途上不發達的士族,逐漸失去了經濟上免役輕賦的特權,往往受不了繁重的賦稅而淪為庶民。

 

十八、如何維持大家庭?

1.須有豐厚的經濟基礎,如大量的土地,加上精英的官俸等。

2.有嚴格的財產管理法。較有規模的大家庭,都設立專門的倉庫和帳冊來貯存財物和出納收支,鑰匙和帳簿由家長執管。

3.有一定的居家禮法以便管理,的就是卑幼尊敬長上,家長擁有絕對的權威,家事巨細,一以諮決。

 

十九、簡述宋代以前家族的一些特點。

1.家族的生成是基於血緣。其發展的方向和型態則與中國版圖的擴張和政權的形成同步並進,國家是在宗族社會結構中產生的。

2.當時的家族與政治密不可分。宗統和君統、族權與政權雨位一體,家族組織也與政治制度互相配合。

3.所謂家族組織主要是指統治階層的家族組織。其日的以政治性為主。民庶的家族似無複雜的組織,其目的是以社會和經濟性為主。

4.政權與家族的関係是雙重的一方面政權要依靠家族的力量,另方面也害怕它們的過度膨脹。

5.家族為維持它們的優越地位,在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上都採取鷓斷的手段,如九品中正制和門第等級制,社會流動不發達,相當封閉,儼然是上下兩個不同的世界。

 

二十、從宋至清的家族組織有六個要素。

1.領導階層,通常是族中的士大夫或財力豐厚者。

2.族譜,用來確定家族的成員,通常都是五服之內。

3.族規,用來規範族人思想和行為的法則。

4.祀祖,一方面追念祖先的恩德,另方面藉此加強族人的凝聚力,有兩個特色,一是,祭祀的世數增加。二是祠堂的出現。

5.族產,用來支持宗族的各種活動,一般如上述的修族譜、蓋祠堂和祭祖先等。

6.參與地方事務,家族與社會的互動也愈來愈頻密。

 

二十一、試簡述宋代的主要家族型態,以及明清時代福建地區宗族組織的類型。

陸九淵的家族,其家累世義居。一人最長者為家長,一家之事聽命焉。歲遷(遣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疇、租稅、出納、庖爨、賓客之事,各有主者。

江州德安陳氏「長幼七百口,每食必群坐廣堂,未成食人者別為一席。有犬百餘,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

吉州永新顏氏「一門千指,……匜架無主,廚饌不異。」

庭結構有三種類型,而宗族組織的類型也有三種:

1.繼承式:主要即在傳宗接代。

2.依附式:族人間的權利與義務取決於相互支配或依附的關係。

3.合同式:則在於既定的合同關係,一般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因而基本上可說是以利益關係為聯結紐帶。

 

一、試論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變化的關鍵時代及其原因。

漢代:是男尊女卑社會意識開啟時代。

宋代:理學對女性束縛,是影響女性社會地位不高第一因素。

女性財產繼承權漸少是第二因素。

元朝:對貞節要求比宋有過而無不及。

明代:在政府、學界與社經影響下,守寡觀念一再強化。法律上不讓婦女繼承財產。

清朝:朝廷與士人競相倡貞節,婦女地位低落至極致。

原因:1.男尊女卑意識的開啟。

2.君權高漲,男尊女卑明顯。離婚面,男居主導。男廣蓄妻妾合法。

3.戰亂事多,婦女常被掠奪。

4.士族雅好樂宴,增加婦女需求。婚姻關係缺保障,婦女家庭地位低。婚姻重門閥等級。

 

二、婚姻的形式可分為六種:

1、掠奪婚:男子未得女子及其親屬同意,用掠奪的方法強娶。

2、買賣婚:以財物作為價金,購買妻妾的婚姻方式。

3、交換婚:兩家互以其異性家屬交換婚配,如雙方父母各以其子女交換為夫婦。

4、服役婚:男子在婚前或婚後,須在妻的母家服勞役若干時間,這是買賣婚的變形,在少數民族的歷史經常出現。

5、聘娶婚:男子依聘的程序娶女子為妻,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

6、其他嫁娶形式:

1.選婚與罰婚。   2.贈婚與賜婚。   3.收繼婚與續嫁。

4.贅婚與養媳。   5.虛合與妍度。

 

三、禮法與貞節觀念。

1.貞節觀念的重視始於秦代,秦皇屢次刻石均提及。

2.禮教的形成在漢代,多次詔賜貞婦順女布帛、穀物,並甄表門閭。

3.漢代再嫁之風頗盛,但貞節觀念也受到重視(與東漢士人重節氣有關)。

4.「貞」:守禮,守信,不專指守貞;「節」:指節義之行。《後漢書列女傳》多強調其「節烈」行為。(本是「列女」,變成「烈女」)

5.三國戰亂,貞節觀念趨向寬鬆。

 

四、貞節觀念轉強的關鍵。

1.元代對女子貞節觀念要求比宋代為強,元成宗以後,限制寡婦再嫁的措施,有助於貞節觀念的形成;旌表節烈婦女,則促使節烈風氣益盛。

2.明代政府與學界的鼓吹,貞節觀念受到社會普遍的重視。

3.明律不讓婦女繼承財產,再嫁時不能保有原來嫁妝,不受娘家歡迎。

4.寡婦的翁姑有因貪財而逼嫁者,大多選則殉節。

 

五、東漢末年的黃巾之亂。

1.東漢末年,朝政腐敗,國庫空虛,農村凋蔽,又災害連年。

2.冀州鉅鹿人張角創太平道,信徒十萬眾,遍佈青、徐、幽、冀、荊、揚、兗、豫等八州。

3.以「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為口號,本於東漢靈帝中平元年(184),3月5日,發動變亂。因事洩而提前於二月起兵,自稱天公將軍,其弟張寶稱地公將軍,張梁稱人公將軍。頭裹黃巾為記,時人稱之為「黃巾」,又稱「蟻賊」。

4.張角假借宗教凝聚信徒,雖因戰略錯誤而失敗,青徐餘眾為曹操收編。

 

六、太平天國之亂。

1.鴉片戰爭,清廷被迫簽訂南京條約,門戶大開,鴉片大量進口,政府又將軍費、賠款,轉嫁人民;方員濫徵私派,民窮財盡。

2.洪秀全廣東縣客家人,二次赴廣考試不中,道光十七年(1837)又告落第,大病三十餘日。病後自言天父上帝,命其斬妖除魔。

3.創「拜上帝會」,鄉里不容,離廣東到廣西傳教。道光三十年(1850),廣西大飢,密謀起事,建號太平天國,稱天王。

4.九個月間,軍行三十餘里,橫掃長江五省,兵力三十餘萬,得力於宗教、政治之宣傳,又號令嚴肅,不擾民是其成功關鍵。

5.定都南京,清廷震動,依託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平定。其亂,歷時十四年,縱橫十八省。

 

七、造成中國歷代災荒的自然與人為因素為何?

自然因素:氣候的變動,對於旱、潦、蝗、風、雪、雹等災答的發生,均有重要影響,地形與地質,對於水災、地震等發生,也有極大的影響。

人為因素:統治者苛斂、剝削,減弱農民防災能力是導致災荒的主因。創代以來賦役繁重,農民坐活困苦,終肇奇災戰爭也是造成災荒的重要因素之一,戰爭不僅是導致災荒發生的重要條件,災荒的擴大又往往足以助長戰爭的蔓延,二者互為因果。

 

八、常平倉

1.源於管仲治齊所行的斂散法,及戰國李悝(虧)佐魏文侯所行的平糴法。

2.目的主要平抑穀價,調劑盈缺,做循環式的糴糶,借儲蓄以備凶荒,對救荒貢獻極大。

3.穀賤時,增價而買入,以利農;穀貴時,減價而賣出,以便民。

4.漢宣帝正式定名為常平倉。歷代廢置無常。

 

九、義倉。

1.與常平倉同屬儲蓄備災。

2.常平是官倉,義倉是民倉。由民戶義務納輸於官充作糴本,目的專為賑災凶荒,政府只是代為保管而已。

3.隋文帝開皇五年(585),度支尚書長孫平建議始設;南宋軍需,多移義倉米燃急,已失立法原意。

 

十、社倉。

1.始於隋代長孫平倡議,「立義倉於社內」者,稱「社倉」。

2.唐代戴冑明白稱之為社倉,其後變為縣倉、郡倉,失去社倉設立的原意。

3.朱熹的社倉法,性質與義倉相近,也慣稱「民社義倉」,不同之處,是由民間發起,民戶自營,倉米的來源是借官米或以富豪的米做穀本,只收耗費不再加息。

4.義倉是正稅之外,加納一定數額的穀物,是變相的雜稅。

 

十一、惠民倉。

1.作用類似常平倉,始於後周,大行於宋代。

2.其法是雜配錢折粟貯之,歲歉則半價糴(糶)出,其本錢純由補助而得。

3.雖屬官倉,但貯於郡城中,地方長官在相互監控下,可以隨時開倉,減價出糶,可補常平倉之不足。

 

十二、統治階級好賭或開賭有何後遺症?

1.政冶愈腐敗,賭博作為一種利藪便愈猖狂;弛賭而缺乏有效的管制,只會招來更多其他方面的惡。

2.皇帝好賭,以此衡量人才,所得之才用來開賭場還可以,用來治國則難免要亡國了。

3.初年軍閥混亂,賭餉更不可缺,形成了國家愈貧而賭博愈熾的異象。

4.賭博不但沒有銷聲匿跡,反而是愈來愈新奇,愈來愈普遍,賭徒的年紀也愈來愈年輕。

5.在客觀環境裡,除了政治混亂和經濟衰退外,文化水準相對低落。

 

十三、為什麼宗教被稱為一個社會實體?

1.它是人們對應自然社會環境的創造。

2.它是以某些超自然的存在物作為信仰的中心內容。

3.它是以一定數量的信徒,根據一定組織及規範組成宗教共同體作為它的社會存在形式。

4.宗教共同也是一種社會勢力及利益團體。

 

 

標題:練習做摘要

一、父家長制家族特點:

1.同一家族祖先的子孫世代聚族而居,同村落,不易他徙。

2.父權地位確立。

3.家族開始施貧富分化及局部共財。

4.婚姻開始以利益為考量。

5.祖先崇拜及祭祀為重要信仰和精神活動。

 

二、父家長制時期的社會組織:

個體家庭至父家長制家族(族長)至父系家族(氏族長)至部落(部落酋長)至國家政權。

 

三、夏商周三代不同層次的家族:

1.統治者的宗法式家族(化為國家,宗法制度)。

2.平民的宗法村社(族長vs里正、里宰、里,個體小家庭,也人或人)。

 

四、宗法制度下宗子的角色地位:

1.宗子及他的嫡長子世代繼承宗族的財產和權位,其他宗族成員不得分享。

2.宗子擁有絕對權威。        3.只宗子可主持祭祀和占卜。

4.宗子有處分族人之權。      5.宗負責團結及維護家族。

 

※六、春秋戰國之際宗族組織的瓦解原因:

1.平王東遷,周室土地和人民銳減;諸侯國亂象頻生。

2.戰爭。      3.頻密的兵役及徭役。

4.大國的政經改革(最重要原因):

a.官僚制      b.郡縣制      c.土地私有制

d.編戶齊民直接徵稅      e.政府鼓動分家。

 

七、形成個體小家庭的因素:

1.經濟:商品精濟蓬勃。

  a.農民棄農從商,不再固守土地。 b.加速土地兼併,小農破產流亡。

2.戰亂、兵役和徭役,人口大量流動,造成家族組織鬆弛。

 

八、漢代大宗族的來源:

1.春秋戰國的舊貴族和官僚。        2.春秋戰國的舊地方勢力。

3.漢朝的新興官僚和沒落貴族。      4.漢朝的新興地方勢力。

 

※九、西漢政府對強宗大族的措施:

1.漢初,遷徙關中。      2.景帝時,誅殺和分化。

3.武帝,加緊遷徙,制定法制:a現佔宅法    b.阿附豪強法

c.禁大姓族居法。

 

※十、東漢光武帝有哪些抑制豪族的措施?是否成功?

1.釋放奴 卑來削減豪族私人力量。

2.以度田清查和限制豪族的佔田逾制,增國家稅收,揭豪族多佔的土地。

3.重申西漢禁止官吏與豪強勾結的法令。

4.支持官吏打擊豪強的非法行為。

 

※十一、東漢家族組織的特點:

1.有共同祭祀祖先的活動。

2.以會議形式商量家族或個別族人的大事。

3.在平時,族長身兼數職,有極大的權威。

 

十二、曹操的抑制豪族措施:

1.重申法規,對付不法豪強,如「抑兼併令」和「整齊風俗令」等。

2.屢次求賢,標舉用人唯才,不問出身。

3.派遣能員到各地清算不守號令的大族。

4.他雖不得不依重滿朝累世公卿,但也不惜誅殺異己的名人和朝士,限其權力。

 

※十三、魏晉南北朝家族組織的特點:

 

 

 

 

十四、魏晉南北朝譜牒的三種型式:

1.家傳:大體上是家族名人的合傳。

2.家譜:每家每族一本,以家族世系為脈絡,串起族眾,以證明血緣關係。

作用有四:A.強調家族成員一體感。   B.防外人冒充。

C.分別族內房分。    D.作為婚姻門當戶對的根據。 

3.簿狀、譜籍:是官方修譔的,作為選舉及授官憑藉用。

 

 

※十四、隋唐時舊世家大族衰退的原因:

1.世族譜的重修與士族範圍的擴大。    2.科舉制取代九品中正制。

3.門地婚姻的鬆弛。                  4.戰亂。

 

※十五、科舉制度對世家大族的影響:

(一).促使世族居地與地望分離:

A.中正官遭廢除。

B.官吏選用權由地方士族轉至中央吏部。

C.大批士族遷居長安和洛陽,造成居地與地望分離。

D.反造成庶族及異族人物和文化崛起機會。

(二).進士階層興起打破世族政治優勢。

A.擴大科舉和推薦範圍以吸收新進以培養自己實力。

B.與舊士族爭雄。      C.打破憑門地出仕的特權。

D.拉進士庶文化距離。

 

※十六、宋以前家族的特點:

1.家族生成基於血緣。      2.家族與政治密不可分。

3.家族組織主要是指統治階層的家族組織。

4.政權與家族的關係是雙重的。

5.家族為維優越地位,在政、經、社及文化都採攏斷手段,如九品中正制和門地等級制。

 

第二章 從宋到清的家族

一、從宋到清家族組織的要素:

1.領導階層:常是族中士大夫及財力雄厚者。

2.族譜:五服之內。

3.族規:規範族人思想及行為,加強族人團結力,效力甚於國家公法。 

4.祀祖:特色:A.祭祀世數增加   B.祠堂的出現。

5.族產:都由本族士大夫和較富裕者拿私產創設(公產)。

6.參輿地方事務。

 

二、趙鼎《家訓筆錄》取材來源:

1.「核心家庭」即由父母和其為成年子女組成。

2.「主幹家庭」由祖 父 己 直系三代所組成。

3.「共祖家庭」主要特徵是族人共同居住(合籍)含伯叔以及其子女組成,,共同生產、平均擁有(通常不包括妻之嫁妝)、和平均消費稱直系家庭。

三、宋代主要家庭型態:

1.共祖家庭(族):共居、共產、平均擁有及消費。

2.聚族而居:同祖先家庭,雖不斷別籍異財,成為法律上獨立單位,仍世聚。

 

※四、宋代主要家族型態:

1.共祖家庭(同居共財)。      2.聚族而居(別籍異財但聚居)。

 

五、主家者的任務:

1.主管家事:A.維持家風   B.主持祭祀   C.主持婚禮。

2.收支租課:

(A).收入方面:a.核對帳目  b.詳田產狀況,挑能幹管理者

(B).支出方面:a.規定的執行   b.非常性開支的決策。

 

※六、趙鼎如何維持家族的永久利益:

1.別立族產一體均霑。      2.各房不動產不許分割。

 

※七、宋以後宗族制度新發展形成的原因:

1.理學家的提倡:張載、程頤、朱熹。

2.朝廷的扶助:A.精神上表   B.物質上獎勵   C.法律上保護。

 

八、明清宗族的新特徵:

1.祠堂的建築:

2.族田的購置:分祭田、義田及義學田。

3.族譜的修膳:

特徵:A.宗族制度民眾化,士人和平民建立家廟宗祠者頗多。

B宗族群體結構性膨脹與組織化。

C.宗族的政治化及政權互相加強。

 

九、明清福建地區家族制度化形成原因:

1.歷史的淵源。      2.社會的變遷。

 

 

※十、明清宗族組織的類型:

1.繼承式:以血緣關係為基楚,族人的權利與義務取決於各自的繼嗣關係。

2.依付式:族人間的權利及義務取決於相互支配或依附關係。

3.合同式:建立在平等互利基楚上,主要對某些公共事業的共同投資有關。

 

十一、明清福建地區家族組織的內部發展:

1.祠堂的分化。          2.家譜編譔更普遍。

3.族產更加發展。        4.領導階層(族長)權力的加強。

 

十二、明清福建地區家族組織的對外關係:

1.與官府(政治)的關係。         2.鄉族之間的關係。

3.家族組織的擴大與分裂。       4.家族外植。

 

十三、福建地區大量向外移民後,仍維持家族勢力的原因:

1.外移族人結成同鄉同族的小圈圈。

2.與原來家族保持聯繫。

 

十四、福建家族組織在文化方面的發展:

1.祭祀。    2.宗教信仰。    3.教育。    4.民間文化活動。

 

※十五、福建地區祭祖的特色:

1.功利色彩:祭祀對家族有貢獻的祖先。

2.宗法倫理庶民化 無大小宗之別。

 

十六、福建地區家族發展的動因:

1.外部動因:A.政府對民間控制力的降低。   B.商品經濟的繁榮。

2.內部動因:A.組織觀念上。   B.經濟型態上。   C.階級關係上。

D.對官府的關係上。   E.家族對外關係上。

 

※十七、從宋到清家族的特色:

1.是中國史上家族組織普遍化或平民化的時代。

2.除少數上層社會的家庭和更少數的累世同居共財的平民家庭是人口較多外,當時家庭一般是五口左右。

3.就狹義或社會研究言之,當個別的家庭與其他有著直屬血緣關係的家庭發生「有組織性」的關係時,稱「家族」關係,否則稱為血緣關係。

4.如何組織起來,有各種考慮因素和原因,含領袖人物設計、跟隨一定模式、配合家族的性質(士、農、工、兵、商或原住民、移民等)、彼此模仿和客關環境的影響。

5.個別家庭在家族關係中有不同的處境。

6.自科舉制度推行後,世家大族縱然出仕,也不易攏斷中央政治,但仍有足夠能力干預的方的政治。

 

第三章 讀書、考試及出仕

一、中國正式官辦教育的開始及原因:漢武帝設博士弟子員原因。

1.官教主張由已久,高祖夏詔求賢,但仍看不起傳統學問。

2.為國舉才。

 

二、漢初官吏來源。

有三:A子(父官大護子)   B.試吏(官僚中舉才)   C.納貲(賣官)。

 

三、博士弟子員的授課內容:

<詩>、<書>、<禮>、<易>、<春秋>。

 

四、王莽對中國教育貢獻:

1.完成成帝之志,在長安西北創太學。

2.將官學向全國推廣。郡國稱學、縣道邑:校、縣:辛、聚:序。

 

五、魏晉士族流行的學說及背景因:

(1).玄學:(老子)、(莊子)、(周易)。

(2).背景:

1.對儒學反動。        2.對政局不安反應。

3.對經學訓詁反動。    4.對時亂反響。

 

六、隋代對中國教育和考試有何創新及影響?

(1).創新:

1.增設科目(書、律及算學)。     2.廣設學校。

3.設進士科以策問取士。

 

七、唐代科考各種考試格式:

1.帖經:經書掩露一行,中間帖遮3字,要考生寫出。

2.墨義:經義問答題。

3.策問:如今日考古題。      4.詩賦:

 

八、唐代吏部詮試的標準:

1.身:體貌要豐偉。     2.言:要言辭辨正。

3.書:要楷法遒美。     4.判:要文理優長。

 

十、宋重振科舉原因:

1.認為鄉舉里選察舉制不可靠。    2.推行文治:重文輕武。

3.網羅賢才。

 

十一、宋代科舉特點:

1.中舉名額大增。     2.中舉即可授官。      3.力求公正。

4.以「天子門生」的關係取代考官與考生的座主與門生的關係。

 

十二、宋代的三次興學(改革教育):

1.宋仁宗時,范仲淹等。   2.神宗時,王安石。   3.徽宗時。

 

十三、王對宋人才不足的分析理由及建議改正方法:

(一).理由:

1.學校制度敗壞。      2.學與用相違。      3.考試科目不對。

(二).建議改正方法: 

1.治標:改革科舉,不考詩賦鐵經墨義,只考經義策論,經義不再背訟墨寫或計較章句,而是發揮經典的微言大義。又要試明法,讓士子學法律。

2.治本:是改革學制。

 

十四、元代科舉動特點:

1.地方教育設專官:叫儒學提舉司,此是有史來創舉。

2.教育經費有保障:由政府撥給學校以養士。

3.加強初級教育:

4.書院官學化:私人講學化暗為明及由政府委任書院的主持。

 

 

十五、清代科舉考試四階段:

1.童試(秀才或生員)。          2.鄉試(舉人)。

3.會試(貢士或中試進士)。      4.殿試(進士)。

 

十六、鴉片戰爭、英法聯軍後之新式教育的目的。

(一)、目的:富國強兵,師夷之長技以制夷。

(二)、內容:

1.學外語。            2.派幼童學習。

3.學外國技術。        4.學外國軍事教育。

 

十七、以科舉制度為分野,之前及之後中國教育史的特色:

1.之前:受教育是上層社會的權力,學「當官」,較少功利主義。

2.之後:布衣卿相,讀書為「求官」。

 

十八、中國教育與科舉的問題發生在哪幾方面:

1.讀書人以出仕為目的,對其他行業不垂青,以為是屈就。

2.各種選士方法中,科舉視為「正途」出身,是讀書人唯一出路。

3.科舉考試雖完備,考試內容卻日驅呆板、形式化及不切實際。

4.科舉內容僵化,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二十一、試簡述宋代的主要家族型態,以及明清時代福建地區宗族組織的類型。

陸九淵的家族,其家累世義居。一人最長者為家長,一家之事聽命焉。歲遷(遣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疇、租稅、出納、庖爨、賓客之事,各有主者。

江州德安陳氏「長幼七百口,每食必群坐廣堂,未成食人者別為一席。有犬百餘,亦置一槽共食,一犬不至,群犬亦皆不食。」

吉州永新顏氏「一門千指,……匜架無主,廚饌不異。」

庭結構有三種類型,而宗族組織的類型也有三種:繼承式、依附式、合同式。

繼承式:主要即在傳宗接代。

依附式:族人間的權利與義務取決於相互支配或依附的關係。

合同式:則在於既定的合同關係,一般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因而基本上可說是以利益關係為聯結紐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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