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支持服務 自我評量一~七章
第一章綱路習題
(X)1. 1973年制定的兒童福利法可以說制度化回應兒童保護工作的開始。
在國內,「家庭處遇」最早出現在2003年5月發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四十三條法條,強調提出主管機關對受虐者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及少年,應提出兌童及少年家庭處遇計畫。
(○)2.2003年立法院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乃合併和修正原有的「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
(○)3.家庭維繫方案強調提供家庭短期、有限制性、危險介入的服務、主要特色是每位家庭維繫工作者只接2一5件案家
(X)4.親職化兒童:是指父母有接受親職教育的兒童。
(○)5.兒童及少年若無法安排家庭重整、滿18歲就應自立
(A)6.社會診斷書是誰寫的?
1.芮治孟:(社會診斷》提出家庭是問題預估的要素,在實務工,作中有許多方面都從家庭取向作開始。
2.休斯《什麼是家庭取向的個案工作?》 3.休曼: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家庭成員一起會談的方法,他稱這是聯合會談
4.哈利斯《婦女的婚姻衝突》
5.賀利斯:是採心理動力來對個人從事社會工作處遇的權威,但是在1981年出版的書中,也把注意力擴展到家庭服務工作,在第四版書中對家庭的工作有更多強調家庭是一個系統的觀點。
6.梅爾:利用系統概念把家庭當為多數系統中的次系統。這樣的發展可以看出來,從強調個人功能到家-庭功能的轉變,以及從個人處遇到家庭團體方法的處遇方法的改變,這種觀點的發展如今也有二十年了,一直為社會工作者相其他的家庭治療者所採用。
7.公柏格:指出對於人規的問題和壓力若單只從個人的心理層面來了解是很有限的,應該包括社會和家庭這較大的整體,他提醒我們不應該選擇家庭和個人心理的概念來了解,而是尋求這兩者間的交互關係。
8.柯猶:應用小團體理論來幫助家庭,她也比喻在家庭組織和權力與權威的分配如同團體結構和動力。
9.阿克曼及J.F.S.:家族治療運動的發展,在社會工作引起了不少的回嚮。致力於此運動不遺餘力
(D)7.最早認識到家庭整體的重要性是?A.柯猶B.休斯C.休曼:D.芮治孟:
(C)8.家庭聯合會談是誰提出的?
A.賀利斯:是採心理動力來對個人從事社會工作處遇的權威,在第四版書中對家庭的工作有更多強調家庭是一個系統的觀點。
B.休斯:角色理論和小團體理論對改變家庭團體的行為是重要的。
C.休曼:提出兩個或兩個以上家庭成員一起會談的方法,他稱這是聯合會談
D.柯猶:小團體理論來幫助家庭,她也比喻在家庭組織和權力與權威的分配如同團體結構和動力。
(B)9.生態系统模式的發展年代是?A.50年代B. 60至70年代C. 70至70年代D.90年代
(A)10.內政部兒童局開始訂定「受虐兒童家庭維繫服務計劃」法令在哪一年?A. 2002年B. 2003年C. 2005年D.2007年
一個家庭社會服務工作者對案家的協助應包括下列四種方面的問題:
(1)家人關係的問題一如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婆媳關係等衝突;
(2)家庭成員缺損所產生的問題一如單親家庭或家人住院、受刑、接受養護所產生的家庭問題
(3)家庭成員有社會適應的困難問題 (4)缺乏社會資源或與其他社會制度有關的問題。
家庭維繫服務
(一)源起:它起源於家庭訪視(home,1960年代去機構化運動興起,「以家庭為中心」重視家庭完整的服務開始受到重視,1974年華盛頓州Tacoma市發展了一個頂防寄養安置服務的方案,稱為「家庭建構模式」強調提供家庭短期、有限制性、危機介入的服務,此方案,此方案主要特色是每位家庭維繫工作者只接兩件案家,二十四小時與案家接觸,每週提供二十小時的具體服務及諮商。
(二)理念:以家庭為基礎的家庭維繫服務模式,強調對家庭長期的介入,目標在改善家庭。
(三)服務特點1.服務對象
家庭維繫服務主要以危機家庭為主,當工作者認為家庭為提供兒童適當的照顧,不特別移置兒童;親子間存在著一些問題,父母拒絕兒童住在家中,危機程度已達到強制安置的標準,但評估仍適用密集性家庭維繫服務,如家庭位在服務可及之區域,可於七十二小時內訪視家庭,並有家庭成員願意至少四週與工作者一起工作。
2.具體措施
一般工作者接到轉介後二十四小時內就進行接案,平均一週與案家接觸八至十個小時,但時間的配置仍依案家危機狀況而彈性調整。原則每週三至四次,每次二至三小時,通常含有一至二次緊急突發狀況,工作者需要較多的時間在案家。以案家的需求為優先考量,服務時間非依工作者的方便性,
家庭重整的意涵
早期家庭重整方案,是指兒童返回原生家庭,而父母在一段時間的觀察與監督下重新獲得兒童的子女監護權。
然而目前家庭重整的概念被認為是家庭關係與重建的過程,強調家庭關係的持續性,但此種方法仍存在著一些問題。
家庭重整服務是有計畫的協助家外安置的兒童能重返原生家庭,獲得長遠且安全的生活的服務過程。每一位工作者所承接的家庭重整個案,以六十至九十天的服務期程提供協助,
多元家庭類型及問題
(一)單親家庭
親職化兒童:一個親職化的孩子會變得過分早熟和世故,並且缺乏屬於他這年齡階段應有的活潑和適當的活動,因較少參與同輩團體的活動而被同輩團體疏
(二)隔代家庭
隔代教養的孩子在家庭以及學校方面都將面臨心理、生理及經濟上重大的困難。
兒童在隔代教養的家庭中,情緒上易感到失落、拒絕、憤怒與害怕,故較難與祖父母建立良好的關係。
(三)跨國婚姻家庭
跨國婚姻會面臨溝通問題、價值差異、婚姻觀念、生活和飲食習慣不同、偏見與刻板印象等問題。
(四)組合(繼親)家庭
繼親家庭的成員彼此間因為缺乏共同的成長與生活經驗,突然間成了:一家人」,往往會有一段難以適應的情形發生。
台灣家庭處遇服務
(一)源起:在台灣最早提供家庭支持服務的機構,可以說是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早在1964年,當時該基金會稱為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
(二)制度化
1973年制定的兒童福利法,對兒童保護的條款已不敷所用,
1993年修正有關兒童受虐及受疏忽的保護條文,1998年頒訂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1999年11月兒童局正式成立,是台灣地區第一個中央兒童構利專責機關,
2001年「113婦幼保護專線」成立,提供通報、緊急、緊急庇護工作。
2002年內政部兒童局開始訂定「受虐兒童家庭維繫服務實施計畫」法令
2003年5月立法院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乃合併和修正原有的「兒童福利法」
2004年底內政部有鑑於台灣兒童與少年保護案件中有多數施虐者為兒童少年的父母,而訂頒「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2005 ~ 2007年又推動了「高風險家庭篩檢轉介及關懷處遇服務」
家庭處遇服務執行的困境
1.各縣市主管機關的兒童反少年保護工作執行者,對家庭處遇的內涵不
2.執行策略也各行其事,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
3.兒童及少年的保護工作是一個跨專業跨機構的專業服務,需要結合社政單位、警政單位、教育單位、衛生單位、民政單位和司法單位等,形成一團隊工作共同來推動,但是各專業領域對兒童保護觀念仍有不一致,處遇不當的情形。
4.家庭功能不彰是兒少保護個案發生的主要原因
第二章 1.家庭系統、2.家庭溝通、3.家庭角色、4.家庭發展、5.家庭壓力理論等,
(○)1.生態系統理論強調人與環境的關係環境包括科層化的組織。
(○)2.社區的規範,文化價值、信仰體系可形成家庭暴力的原因?
(X)3.家庭關係中的三角關係對家庭成員角色功能的發揮是有幫助的。
在家庭的三角關係中,有三種不同的動力可能發生生兒童受虐,
第一種是父母間有敵意,小孩成為代罪羔羊,父母並不互相直接攻擊對方,怕破壞彼此的關係。第二種是夫妻有一方對子女的愛與關心影響到對另一方的關注,故引發嫉妒而去攻擊孩子,孩子被看成是剝奪配偶的願望和所需的關愛。
第三種對孩子的虐待是對配偶的批評的一種反應。
(○)4.以虐待孩子來反應配偶的批評,這是家庭三角關係的一種。
(○)5.每一個家庭都有家庭規則、這是反應父母對生命的信念和價值觀。
(D)6.酗洒是A.過度性危機B.常態性危機C.發展性危機D.情境性危機
(B)7.哪一項是常態的壓力源事件?A.結婚B.離婚C.生子D.退休
(C)8.傷害現象造成家庭成員增加或喪失是指?A.外遇生子B.兒童受虐致死C.受刑人返家D.攜子自殺
(B)9.二個以上團體對同一角色有同的期待會產生A.角色期待:B.角色內在衝突C.角色組D.角色外在衝突
(C)10.哪些情況會造成界限模糊?A.離家求學的子女返家B.家有父母同住C.家有洒癮者而造成慢性病D.家有作客的親友
家庭規則:是一種規範,用以定義人與人間的遠近、控制家庭如何分劑資源,並決定家庭的權力部份
1.明文規定2.習慣形成3.曖昧不明4.透過語言或非語言
(1)生存規則:生存法則是在幼年時,一個孩子發展出一套面對生存壓力的方式,幫助自己在不利的條件下得到利益。例如:被罵,要當耳邊風;飯不好吃,就少吃點,去吃零食;不要提到任何有關異性的事情,避免引起懷疑和誤會;做好自己的本分。
(2)人生態度:例如:施比受更有福;天下無難事;說謊是最可惡的;要守信、守時、負責任才受歡迎;尊敬師長是個好學生。
(3)外在環境:例如:不要和陌生人講話;不要太相信男人;朋友很重要,多交朋友。
(4)自我印象:例如:自己覺得自己是個有能力的人;覺得自己是個有誠信的人;是個重感情的人;女孩子容易受到別人影響;我永遠不會比姊姊聰明;男孩子沒有哭的權利。
(5)毒性教條:它之所以有毒,是因為不論何時何地我們對它奉行不二,我們對它的影響力早已習慣,甚至已無法察覺到它的存在;。例如:女生該忍受男生的欺負;忍是一種美德;天下沒有好男人;結婚是不幸的開始;爸爸說話小孩不能插嘴;女人就是該溫柔。
(一)婚姻調整期:婚姻初期,至少都需要花三、立牛時間去調適彼此的差異。
(二)養育學齡前子女期:小孩的出生使兩個人變成三個人,使家庭系統發生改變,家庭成員角色也增加,是家庭的第一個危險期,
(三)養育學齡兒童期:此時期最主要是協助兒童適應制度化的環境、了解和遵守團體規範、協助發展健康的異性關係和良心的發展、建立是非善惡的標準。
(四)養育青少年子女期:當子女進入青少年期時,會開始要求獨立、反抗權威。
(五)子女準備離家期:這個時期是第一個孩子開始離家求學、服役或就業、結婚到幼子結婚為止,主要的壓力在於下一代的獨立、分離的調適、、適應岳父母和公婆的新角色,會出現婆媳問題,和協助子女新婚姻關係的建立。
(六)空巢期:當子女都成家後,,家庭又恢復到只有夫妻二人的生活,此時期又稱為第二次蜜月期,
溝通類型
1.討好型:凡是均表示同意,怕得罪人,自己本身並無價值感,也絕不會感到真正的快樂。
2.責備型:善於攻擊別人或否定別人,處處吹毛求疵,凡事歸咎於人,儼然獨裁者的的姿態,但內心未必感到成功,反而常有寂寞之感。
3.電腦型:這型的人所說的話充滿道理和解釋分析,且具理性。然而就算他說的頭頭是道,別人也未必聽的進去。他是冷靜具機概化,無人情味的。
4.打岔型:在家中常扮演小丑般的角色,說話沒有份量也談不到重心。他在家中的存在無足輕重。
5.一致型:亦是「自我肯定型」。其行為、意識、想法和感覺都做同一方向的反應,令人覺得舒服、開放、自由,他通常積極促進其旭人真誠坦率的溝通。
ABC-X模式A:事件B:資源C:認知X:壓力程度
第三章
(X)1.家庭服務須要判斷案家個人行為的對錯、必須從多元、真實脈絡觀點來探尋家庭事件的真實性
(○)2.家庭服務的對象是某一個家人、而是家庭;希望改變的是家庭系统而是特定的家庭成員
(○)3.家庭服務因服務目標或服務對象同而呈現多種同型態、例如:家庭訪視、婚姻協談、家庭會談、家庭議題倡導、親子溝通等都是家庭服務的實務工作方法。
(X)4.家庭是由家人所共構有生命、會變化的動力場域,當資源或能量進入家庭使得家庭產生「同質異形」「殊途同歸」的有序變化、稱之為第二序的改變。
(X)5.助人工作者進行家庭會談時、為避免家人之間的衝突或家庭問題擴大、應盡量採個別談話的方式、分別與同家人逐一進行封閉式會談。
(○)6.家庭會談時「提問」是搜尋資料的方法之一、其中「往內問」是問家庭成員個人的行為、感官或感受與想法技巧。
(C)7.助人工作者在界定問題時、首先須反省所看到的問題是來自自己的生活脈絡或是深入案家、從案家的家庭結構、歷史脈絡中所理解的、以上說法屬於下列那一種論述。
A:多元文化主義B:生態理論C:脈絡主義
(A)8.在婚姻暴力的循環模式中、雖然提供了處遇性的服務,希望引進資源協助、受暴者脫離暴力場域,但是受暴者嘗試各種改變之後,仍然又回到施暴與受暴關係的原點。此時助人者與受助者正經歷著下列那一種改變狀態。
A:第一序的改變B:第二序的改變C:完全沒有改變
(B)9.家庭服務的工作流程中下列服務順序何者有誤?
A:與家庭建立關係、搜集資料、界定問題、確立目標
B:草擬服務計劃、與家庭建立關係、界定問題、搜集資料C:搜集資料、界定問題、確立目標、引導及服務過程
(C)10.當工作者耐心、專注的去聽出一個人心中的聲音時、對方通常也在回觀、反省自已經歷的問題或困擾、而帶來自覺性,反省性、回觀性的功能、請問工作者用那一種會談技巧?
A:同理心B:自我覺察C:傾聽
(D)11.家庭會談時「提問」是搜尋資料的方法之一、其中「往外問」的技巧是問以下那些相關問題?
A:互動B:模式C:結構D:以上皆是
第一序的改變
助人工作者在為婚姻暴力的家庭工作時,不斷地進行處遇性的服務而引進資源,協助受暴者脫離暴力場域,但是受暴者嘗試各種改變之後,仍然又回到施暴與受暴關係的原點。通常助人工作者會認為是受暴者無法離開依附性關係,但是以「家庭系統」而言,助人工作者與受暴者所做改變努力,皆是在同一結構鬥叼第一序改變,結果仍然是「殊途同歸」的。
家庭做為有機體的結構中所進行的有序變化,是「同質異形」的變化,也是「殊途同歸」變化,這樣的改變是為了維持有機體的完整性與穩定性的內在目的。
第二序的改變
第二序改變則是:朝向遠離平衡狀態發展,雖然會有「混亂」的現象,但是亦是更複雜的、不可逆的、高隨機性的動能,而隱存了另一層次之「序」的可能性,因此理解第二序改變的首要關鍵是助人工作者的「視框改變」。
「視框改變」涉及到的不只是認識方法的改變,而更是助人工作者對自身意識形態的改變。例如:助人工作者在個杲紀錄上記載,單親家庭的案父因為工作關係而疏於管教案主,導致案主放學後經常沉迷於網咖,……」「在社經不利的社會處境下,案父一面忙於工作,一面依靠周周遭中熟悉的資源,幫助家庭生活得以維持與前進。……網咖成為另類的臨托,已經熟識的店長協助案父給予案主生活上最低程度的安全看護,而杗土仕料蹈世界的出入,建構了自己生活中的歸屬與安定。」
家庭服務的型態可區分為哪些類型?
家庭服務的型態
(一)家庭訪視:助人工作者即以訪視的方法接觸家庭,在過程中搜集資料,釐清問題,界定問題,並且進行服務。
(二)婚姻協談:有時是家人主動求助,有時是助人工作者主動建議,邀請夫妻雙方進行對話、協商、懇談與交心。
(三)親子溝通有時是家人主動求助,有時是助人工作者主動建議,邀請全家人就各種影響家人關係的議題, (四)家庭會談(家庭諮商、家族治療)有時是家人主動求助,有時是助人工作者主動建議,邀請父母與子女雙方就管
(五)任務中心服務
助人工作者以(1)緩合問題的嚴重性; (2)因應問題的急迫性; (3)時限的現實性; (4)短期處理的必要性等原則,成員一起規劃任務目標,而協助家人突破困境。
(六)家庭議題倡導 說明家庭服務的流程為何。
(一)問題處理與解決
家庭服務的重點在於階段性的提供資源或改善方案,以減輕造成案家社會心理困擾與壓力的問題。例如:失業、疾病適應等。
(二)處遇與治療
家庭服務的重點在於改變家庭成員的內、外在行為,或是家庭互動關係、家庭系統動力,甚至於家庭與社區文化等結構性障礙。例如:家庭暴力、婚姻失合、子女中輟等
(三)輔導與教育
家庭服務的重點在於支持與陪伴在發展上遇到阻力與困擾的家庭,並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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