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下學分抵免撤銷、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之重要公告:
◎抵免撤銷申請,訂於99年2月03日(三)至08日(一)開放電腦網路申請;→回覆時間:3月3日。
登錄撤銷學分完畢後,確認送出,列印申請表並簽章,傳真至教務處課務組02-82813717,即完成申請手續。
(未傳真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如已收到傳真,將登錄於撤銷申請系統,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
學分減修及採認申請,訂於99年3月04日(四)至13日(六)開放電腦網路申請。→回覆時間:學期末。
辦理學分減修,並請於99月3月11日(四)至13日